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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评官员的尺度(解读)
播者:于浩 作者:安东尼·刘易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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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简介】「音频解读书,就是用30分钟把一本几十万字的作品给你讲清楚讲明白,让你快速了解一本书的精华。」 推荐语: 普利策奖得主,为你讲述美国新闻自由史上的典范案例,带你领会什么叫言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。 作者: 安东尼•刘易斯,曾任《纽约时报》编辑、驻华盛顿司法事务报道记者,在哥伦比亚大学讲授过第一修正案与新闻自由,目前是《纽约书评》专栏作者。曾经两度获得过普利策奖。著有《吉迪恩的号角》《十年人物:第二次美国革命》《言论的边界: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》等。 书籍介绍: 本书系统地回顾了《纽约时报》诉警察局长沙利文一案:1960年,因为一则批评性广告,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警察局长沙利文以诽谤为由,将《纽约时报》告上法庭,并要求巨额赔偿。在亚拉巴马州法院败诉后,被逼至绝境的《纽约时报》,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。联邦最高法院以维护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为由,判决《纽约时报》胜诉。这起案件对美国的言论自由和民主进程影响深远,成了美国新闻自由史上的一座里程碑。 金句: 1、在美国,五十个州都有专属立法及法院,一州法院可以在另一方当事人的业务、财产或身份与本州有关联时,通知对方从其他州赶至本州应诉。 2、煽动诽谤政府罪,是全世界封闭社会的共同特征。在这样的社会里,批评政府就是诽谤,并构成严重罪行。如果政府以强力逼迫批评者噤声,政治自由将荡然无存。 3、人们所作所为的性质,有时候取决于当时的客观环境。即使我们对言论自由施以最周全的保护,也不保护一个在剧院内谎称火警,并引起恐慌的人。 4、仅仅为了维持法院尊严,就用法律迫使他人沉默,哪怕只是有限度的沉默,其可能引发的仇恨、猜忌和轻蔑,将远远超过它所能带来的尊重。 5、正确结论来自多元化的声音,而不是权威的选择。对于许多人来说,这一看法现在和将来都是无稽之谈,然而,我们却把它当作决定命运的赌注。 你将听到: 1、《纽约时报》和警察局长沙利文之间有什么纠葛? 2、《纽约时报》一开始时为什么败诉了? 3、联邦最高法院为什么会给《纽约时报》翻案? 4、批评官员到底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尺度? 5、《纽约时报》诉沙利文案对美国的言论自由进程有什么影响?